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的危害,保障養殖業持續發展和人民身體健康,根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違禁藥品,是指農業部公布的《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物品種目錄》中的藥品。
一、事件分級
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分為二級。
(一)一級
10人以上(含10人)有違禁藥品中毒臨床癥狀,在中毒人體血液或尿液中檢出違禁藥品;或1人以上違禁藥品中毒死亡。
(二)二級
10人以下有違禁藥品中毒臨床癥狀,在中毒人體血液或尿液中檢出違禁藥品。
二、組織管理
發生一級中毒事件時,農業部啟動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指揮部,由主管飼料工作的部領導任總指揮,成員由全國飼料工作辦公室、畜牧獸醫局及有關單位同志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農業部全國飼料工作辦公室。發生二級中毒事件時,事件發生地省級飼料主管部門啟動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指揮部。
指揮機構負責應急工作的統一指揮和協調,各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做好應急的有關工作。
三、事件報告
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食用養殖產品后出現肌肉震顫、心慌、頭痛、惡心、嘔吐等中毒癥狀的病人,并經醫療部門確認是違禁藥品引發的中毒,應及時向當地飼料主管部門報告。飼料主管部門在接到報告或了解上述情況后,應立即派員對中毒人員進行調查核實,確認是養殖產品引發中毒的,并在2小時內將情況報省級飼料主管部門。省級飼料主管部門應在2小時內上報同級人民政府和農業部。
四、應急處理
一旦發現中毒事件,要快速調查引發中毒的養殖產品和飼料,嚴格控制有毒飼料和養殖產品的擴散。
(一)分析毒源
根據中毒人員提供的情況,分析毒源及其可能擴散的情況。對仍可能存在的毒源以及已售出的有毒飼料、動物及其產品等立即開展追蹤調查。劃定可疑區域。及時通報有毒飼料或養殖產品來源地的飼料主管部門。
(二)緊急檢測
事發地省級飼料主管部門組織有關檢測機構對引發中毒的飼料、養殖產品以及可疑區域內的相關產品進行緊急檢測,對有毒飼料和養殖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對有毒動物進行控制,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市場。
(三)拉網式檢測
發生一級中毒事件時,由農業部全國飼料工作辦公室組織有關檢測單位對案發地和有毒產品來源地的養殖場(戶)進行拉網式檢測,及時向當地飼料主管部門通報檢測結果。省級飼料主管部門要組織對有毒飼料產品進行嚴格地無害化處理,對有毒動物進行嚴格控制,確保上市養殖產品的安全。
發生二級中毒事件時,由案發地和有毒產品來源地省級飼料主管部門組織有關檢測機構進行拉網式檢測,嚴防有毒養殖產品流入市場。
(四)通報協查
各級飼料主管部門要及時向同級衛生部門通報調查、檢測結果,提供可疑產品相關資料,協助衛生部門調查處理已上市的有毒食品。同時,要及時向同級公安部門通報中毒事件情況,協助公安部門調查制毒販毒的不法分子,追根溯源,徹底消滅制造違禁藥品的窩點。
五、保障措施
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應急所需經費應在各級財政資金中予以保證。各級飼料主管部門應當儲備相應足量的應急物資。
加快制定違禁藥品檢測方法標準,開展違禁藥品速測方法研究,提高違禁藥品檢測速度和效益。
加強應急培訓工作,提高飼料行政管理人員和檢測人員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工作水平。
加強打擊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法規和科普知識的宣傳,提高廣大群眾的防范意識和防護能力,營造群防群控的社會氛圍。